各学院:
为选树毕业生先进典型,进一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,培养优秀人才,根据《华中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先进个人、先进集体评选管理细则》的相关规定,现将我校2018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全日制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
二、评选办法
(一)评选比例
各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的人数不超过该院应届毕业生人数的30%。
(二)评选条件
1.参评学生要求思想积极上进,能同时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;
2.大学期间获得过多项校级及以上表彰,在学习科研、校园文化、创新创业、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等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;
3.无不诚信、不道德行为,无违纪、违约等行为。
(三)评选程序
1.优秀本科毕业生的评选,需经毕业生个人网上申报(网址one.ccnu.edu.cn,申报流程详见附件1)、班级推荐、学院审核后,在所在学院公示三天;
2.经公示无异议后,各学院确定优秀本科毕业生候选人名单,于6月1日(周五)下午五点以前将优秀本科毕业生汇总表(详见附件2)发送至邮箱:ccnusjb@126.com;
3.学生工作部(处)将组织人员对学院报送材料进行审核,并完成网上最终审批。
(四)奖励办法
学校为2018届优秀本科毕业生颁发荣誉证书,毕业生可于六月中旬在学生事务大厅自助打印。
三、工作要求
1.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优秀本科毕业生的评选工作,在评选推荐过程中加强领导,严格条件,规范程序,认真审核申报材料,若出现推荐候选人申报材料弄虚作假、在毕业时达不到毕业要求者,将取消其“优秀毕业生”称号;
2.各学院应按照学校评选的基本要求,按照公平、公开、公正的原则,根据学院自身情况和特色,制定相应的评选规则,并以此为契机在学院内开展毕业生先进事迹教育;
3.联系人:许亨洪 咨询电话:67868028。
华中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(处)
2018年5月14日